报名
时间:2008年5月4日10:00至5月15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于5月22日至23日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学位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职位要求学位的,高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位(如:职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则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位)。3.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对于个别与上级目录名称相同的专业增加了代码,以便核对。4.由于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相近专业的名称不完全一致,因此,招考单位在职位表的备注栏对高学历、学位报考者的专业予以了限定。5.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6.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政策。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和招考单位审核确认。
四、笔试
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5日(星期日)上午进行。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行政执法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中心现场查询(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电话:83776655)。
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两类。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执法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知识》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行政执法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行政执法所需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由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有效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
笔试总成绩依《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或《行政执法知识》)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笔试总成绩以及合格线将于6月3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录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录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